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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》(甬政发[2007]109号)的规定和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公告规定的程序,经过公开报名、面试、体检和考核,确定下列拟聘用人员,现公示如下:
姓名 | 性别 | 出生年月 | 学历 | 原单位或毕业院校及专业 | 拟聘岗位 |
颜丹平 | 女 | 1979.04 | 硕士研究生 | 台州职业技术学院 | 教师 |
程春梅 | 女 | 1979.03 | 硕士研究生 | 淮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| 教师 |
陈 维 | 男 | 1980.01 | 博士研究生 | 宁波高科药物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 | 教师 |
钱 江 | 男 | 1972.02 | 本科(副高) | 宁波市药品检验所 | 实训教师 |
对以上公示对象如有异议,请向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反映。公示期限为7天,自公示之日算起。
联系尊龙凯时d88尊龙凯时d88尊龙凯时d88电话:0574-88222717
联系人:王老师
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
2010 年 9月 3日